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 – 背景

背景

为改善室内空气质素及加强公众对这方面的关注,政府早于2000年实施「室内空气质素管理计划」。该计划的其中一项主要工作,是于2003年推行自愿参与的「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检定计划)。

检定计划的目的是:

  • 确认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管理工作;及
  • 鼓励处所/楼宇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致力达到最佳级别的室内空气质素。

检定计划的特点

检定计划的特点如下 – 

  • 采用两个级别的室内空气质素指标(「卓越级」及「良好级」),作为评估处所/楼宇室内空气质素的基准;
  • 以自愿及自我规管的方式按年进行检定工作;
  • 参加计划费用全免,但处所/楼宇的业主或管理公司须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签发机构 下称「证书签发机构」)评估处所/楼宇的室内空气质素是否符合室内空气质素指标;
  • 如符合室内空气质素指标,证书签发机构会向处所/楼宇的业主或管理公司发出检定证书,以便他们向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注册。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提供的有关证书和室内空气质素标签应张贴在当眼地方,供公众参阅;
  • 应处所/楼宇的业主或管理公司的要求,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会给予电子室内空气质素标志,使用电子标志须跟从订明的有关指引
  • 检定证书有效期为12个月。在续发证书方面,每五年需要重新量度整套室内空气质素指标的参数,而期间的四年,若符合某些条件,每年只需量度指定参数;
  • 检定工作一般是以整幢楼宇作为单位,但处所/楼宇的业主或管理公司亦可选择只就楼宇的某部分或某些楼层进行检定工作;以及
  • 处所/楼宇的业主或管理公司须管理获发证书后的室内空气质素,确保室内空气质素保持在检定水平。

自2003年推行检定计划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于2009年和2010年发布了两项分别关于潮湿和霉菌及特定污染物 (即甲醛 、氡气、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苯、萘、多环芳烃,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 的室内空气质素指引。我们考虑了本地的实际情况及采用最新世卫室内空气质素指引的可行性后,修订了就检定计划自2003年采用的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旧室内空气质素指标」)。修订的指标由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

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

就世界卫生组织分别于2009和2010年发布的两份室内空气质素指引,一份是关于潮湿及霉菌,另一份则关于特定污染物(即甲醛、氡气、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苯、萘、多环芳烃、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环境保护署已完成了检讨「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计划」(检定计划)下自2003年采用的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旧室内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并更新了有关指标。新的室内空气质素指标,包括新增的霉菌参数(「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已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有关室内空气质素指标的更新

在2019年7月1日或之后新参加检定计划和已完成其五年续发证书周期的处所,须采用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至于在2019年7月1日前 (指其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有效期的开始日期)已参加检定计划的处所,可 (i) 在其每年申请续发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时,继续按旧室内空气质素指标就两项室内空气质素参数(即二氧化碳及可吸入悬浮粒子)进行重检直至其五年周期完结为止,(ii) 在2019年7月1日 前按旧室内空气质素指标就所有室内空气质素参数进行全检以开始新一个五年周期(其证书续期申请必须于2019年7月1日之前提交至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该证书的生效日期将为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签发机构签发证书的日期),或 (iii) 在五年周期尚未到期前,亦可按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就所有室内空气质素参数进行全检。这项过渡安排可让室内空气质素检定证书持有人有充足时间,为改用新的室内空气质素指标进行所需的改善或修正工作。

为分辨以新或旧指标检定的处所,新设计的室内空气质素检定 证书标签 将发给以新空气质素指标检定的处所。此外,由2019年7月1日起,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会向室内空气质素证书持有人发出电子室内空气质素标志,以便宣传其致力维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的努力,并为加强公众对室内空气质素的认知。室内空气质素证书持有人如需要电子标志,须向室内空气质素资讯中心索取,并跟从订明的有关指引使用。

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检定证书

旧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检测证书
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检测证书

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检定标签

旧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检测标签
新室内空气质素指标检测标签

为何参与?

办公室及公众场所如具有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可以 –

  • 保障使用者的健康
  • 增加员工的生产力
  • 吸引更多租户或顾客

透过参与检定计划,会令公众认识你为良好的室内空气质素所作出的努力,亦有助促进处所内各相关人士建立伙伴关系,以维持一个良好的室内环境。

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用作办公室或公众场所的楼宇或完全密封地方,如设有机械通风及空调系统,均可参加检定计划。机械通风及空调系统指以集体或个别形式为设有空调的空间提供暖气、冷气、加湿、除湿、通风或空气净化程序,或任何其他有关程序的器材、输送网络及终端机,但不包括窗口式或分体式冷气机。公众场所指「公众缴付费用便可进入,或者公众可以进入或获准进入的剧院、各类公众娱乐场所或其他公众休憩场所」。合资格的楼宇实例包括办公楼宇、商场、酒店、食肆、剧院、戏院及殡仪馆等。

检定工作一般是以整幢楼宇作为单位,但处所/楼宇的业主或 管理公司亦可选择只就楼宇的某部分或某些楼层进行检定工作。如商场或列入《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 》(第132章)附表2所列处所* 属楼宇的一部分,则必须另行检定。经检定处所/楼宇的位置,必须在申请表及检定证书内清楚列明。

* 截至2018年7月,附表所列处所指食肆、跳舞场所、剧院、戏院、殡仪馆及工厂食堂。

费用

参与检定计划费用全免。 

然而,有关处所/楼宇的业主/管理公司须支付参与计划所需的一切开支 (例如聘请认可的证书签发机构进行检定工作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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